北院不罰男造謠「巨資換IPAC演講」外交部:無法接受
得好笑的文章,都不可以了嗎?」。在機場就被警方帶回偵訊的男子,就是日前在社群媒體發文表示,副總統蕭美琴到歐洲議會發表演說,是因為台灣捐80億歐元,他還大嗆噴20分鐘的口水,80億歐元拿來建設台灣,或是普發都比噴口水來得好。當時整件事情延燒,男子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不過北院18號認為,這個訊息無法使聽聞者心生畏懼及恐慌,因此裁定不罰。對此外交部表示,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裁量權,但本案已非單純個人言論爭議,而是關乎整體公共利益,國家安全與民主制度運作,面對本案最終未給予處罰,這結果無法接受,將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