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控遭男性友人性侵數小時法院1原因判無罪
法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於2024年7月25日凌晨,當時雙方聚餐結束後,男子開車將女子送回楠梓區住處。女子事後指稱,男子進入房間後,不顧她的反抗,以手指對她進行性侵,時間長達數小時。女子隨後提出診斷證明及雙方對話錄音,並向司法機關提告。。面對指控,男子否認涉及性侵,主張兩人當時的互動並無異常。他另表示,女子先前曾因股票交割問題向他借款21萬元,但遭到拒絕,加上雙方關係後來轉趨冷淡,因此懷疑相關指控與金錢糾紛及感情因素有關,不過這部分屬於男子單方面的說法。檢方不服一審結果主張延後驗傷有其原因本案一審判決男子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