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貓先簽「違約罰430萬」動保團體直呼:不合理
動保團體直呼太離譜,認為不應該用鉅額的違約金,扭曲領養的美意!許多愛貓的人士宣導領養代替購買,不過這一篇領養貓咪的合約,在網路上引發討論。原PO說在臉書社團,看到一隻可愛的小白貓,談了好久後準備要遷切結書,但這白紙黑字,要求領養人,不得將貓贈與第三人,否則懲罰性違約金50萬,貓如果重大疾病或意外發生死亡,未能即時通知甲方也得付100萬,若貓失蹤,新的主人要給原本飼主100萬元。變更居住所、聯絡方式沒告知,原本的飼主有權利解除合約,還能以懲罰性違約金150萬,林林種種違約金加總起來要430萬,讓原PO看了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