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誤事!女導遊一夜遭侵犯4次男同事獲判緩刑5年
需帶團出遊,因此2人都在公司宿舍過夜。怎料,當天凌晨3-4點時,陳男喝完酒後飢渴難耐,竟起了色心,且不顧A女意願,將對方強壓在床,侵犯得逞。。陳男性侵得逞後並不罷休,繼續違反A女意願,再度侵犯對方3次得逞,甚至沒做防護措施,以非常惡劣的手段凌辱A女。事後,A女向警方報案,全案再報告台南地檢署,由檢察官偵查起訴。陳男被告後,在法院審理程序中坦承犯行,也與A女調解成立,承諾分期履行賠償義務;A女方面,已在調解筆錄中表明願意原諒陳男,並不再追究陳男的刑事責任。最終,台南地院依陳男犯強制性交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