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最後旅程「預立醫療決定」可自己選擇
選擇。今年初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上路,民眾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來簽署表達自己要的醫療意願,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天遇到不可逆的病情,可以在有意識的情形下,自己來決定是否要維持生命治療,而不是再由家屬來決定。。醫院醫師利用葉克膜搶救病患,不過當時病情嚴重,即使搶救回生命恢復呼吸心跳,卻得靠維生器材持續性命,也讓病患家屬因為要照料病患,而投入大量的財力和心力,今年元月起上路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只要年滿20歲,經過醫療機構提供諮商,包括醫師、護理師、心理師,或社工師提供醫療資訊說明,協助當事人做出決定,就能做出預立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