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酒駕釀撞1死3傷法官:有踩煞車不算殺人
.24毫克,被依殺人罪起訴,但高雄地院認為對方沒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改依酒駕致死罪判刑黃姓男子7年10月,可以再上訴!但被害家屬無法接受。被害家屬林家阿嬤「05.24」:「我們最需要是法官能公正,給死者一個心安。」。想到兒孫的處境,林家阿嬤忍不住哽咽,去年12月兒孫一家四口過馬路,被黃姓男子酒駕撞上造成1死3傷,最新判決出爐,被依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10個月。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法官解釋,黃姓男子酒駕速度不快,衝撞前也確實有踩下煞車,若有意開車殺人,起駛後就能對愛河畔燈會人潮下手,不算故意殺人,量刑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