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還是災禍?明揚大火「炸出5疑點」 9條人命誰揹?
噸過氧化物,是公共危險物品,依規定應存放於獨立的建築物,而明揚卻存放在1樓,2樓是作業空間,明顯違法,依法開罰30萬元,第二、火警當下,消防員回傳的安全資料表,僅有過氧化物D型,後續才得知還有2種化學物質,第一時間也未完整提供化學物種類、數量、位置以及平面配置圖,依消防法規,開罰60萬元,第三、火警發生時,明揚公司未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重罰150萬元,共計裁罰240萬元。明揚存放超過30倍危險物質,屏縣消防局卻沒發現?屏東縣長周春米指出,明揚並非列為危險物品工廠,消防局僅檢查消防設備,無法查詢有無存放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