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教練性侵猥褻11女童!二審重判26年
年1月間,認為呂男利用孩子們的信任以及對教練的敬畏犯案,甚至還意圖將全案導向是與道館負責人的經營糾紛,痛批他為人師表,卻踐踏家長對他的信任與尊敬,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他29年6月,高等法院今審理後撤銷原判決,改判26年。判決指出,呂姓男子為跆拳道教練,負責教導兒童及少年學習跆拳道,被害女子都是道館學員,利用指導女童學習機會,從108年至111年間,長達4年多時間,在道館廁所、茶水間等處,共計對11名女童性侵、猥褻、拍攝不雅照片,最小年僅7歲,其餘則在12、13歲之間,被害次數從1次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