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出遊兼探監「帶小王同房2天」尪在獄中氣炸提告
經超出正常男女交際的範疇,且阿群坦承自己是異性戀,異性戀男女共同出遊同住一房,不論有無發生性行為,其客觀上已足使人產生不當遐想,此外,兩人和未成年子女同住,也足以使人認為是家庭出遊,形同取代小傑在家庭中的地位,已超過一般社會通念可容忍之範圍,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因此構成對原告婚姻關係的侵害。至於小傑求償的撫慰金,法院考量小傑大學畢業,從事租車租賃業,每月收入約4、50萬元,名下有房屋2筆、土地7筆,而阿群是高職畢業,從事機電工程,每月收入約3萬元,名下無不動產,最後判阿群應賠償6萬元,超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