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請「1杯飲料」倒大楣!老闆告員工業務侵占
闆調監視器的時候發現,員工泡飲料請朋友,卻沒付錢,由於店內有明定員工親友價是85折,無法免費,因此告員工業務侵占,為了這一杯飲料,員工一審被判刑三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緩刑兩年。朋友來探班,櫃台內的員工先泡一杯飲料招待,拿到朋友面前,態度大方,彷彿自己就是這家店小老闆。但沒跟朋友收錢,也沒付錢,開心聊天,完全沒料到,順手請的這一杯飲料,讓自己日後留下業務侵占前科,還被判刑。。民眾:「有點扯對啊有點扯,互相...請飲料而已,沒有必要搞成這樣,我就是...先請給別人,然後再付錢給店家。」慷慨的下場,卻是老闆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