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客擅自拔走2根蕉「留10元」律師:付錢也觸法
打烊後,門口放著廠商剛送來的水果,一名白衣男子走過來,放了一張紙條後就轉身離開。紙條上面寫著「老闆,我花十塊,跟你買兩根,香蕉好吃」,原來男子想吃香蕉,等不到店家開店,於是自己拔走兩根,還留下了十塊錢。。這間水果行位在台北內湖科學園區附近,在地經營超過20年,11日店內一斤香蕉賣21元,一根則是賣10元,但男子只付10元卻拿走兩根。雖然是小數目,但很可能已經觸法。律師示警恐涉竊盜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解釋,法律上買賣必須雙方達成合意,不能單方面決定價格,即使顧客留下10元,也不代表店家同意交易。若未經店家同意就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