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實彈鎮壓!十一國慶前放寬用槍規定
傳出港警開槍打中一名14歲少年的左大腿,4日內兩起港警實彈鎮壓事件。。根據港媒報導,港警「程序手冊」已經有新修訂版本,其中可使用槍械的「致命武力攻擊」定義,從「意圖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修訂為「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也就是說,警方在鎮壓抗議者時有更大的權限了。港媒指出,香港警方更新的「員警通例」中刪去了「警員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論述,更改為現場警員應根據具體情況自己判斷確定使用哪一層次的武力在合理範圍,對此,香港立法會議員表示,這一段修改就意味著不論港警做什麼,警方都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