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補貼領一年突通知「要回繳2萬」他心累:怎麼過年
以為人家很閒?」由於過去就有類似案例,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此前回應,租金補貼申請案件有稽核機制,以確保行政審查品質,發現時雖已核撥款項,但依現行規定,一般未符規定樣態包括頂樓加蓋、租賃地址填寫錯誤、租約不完整等,因此不得不追回,返還方式將按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協議採最具彈性分期方式返還,以不影響申請人生活負擔為原則。營建署說,如果屬非住家用稅率房屋,申請人可請房東向稅捐主管機關申請依實際情形認定,並追溯自租賃當時變更部分為住家用稅率後,檢據補正即可。營建署強調,類似情況已經逐漸減少,基於審查人員對作業不熟悉,導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