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散布前女友不雅片「附贈姊姊照」下場慘了
「化名」因不滿與前女友芝芝「化名」分手,竟將交往期間拍攝的私密照上傳至臉書社團,甚至連前女友兩位姊姊的生活照也一併公開,標榜「可可愛愛」,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茂行為嚴重侵害隱私及名譽,判處他須賠償姊妹三人共計新台幣90萬元。分手後散布私密片根據判決書指出,阿茂與芝芝曾於民國104年至105年間交往,分手後阿茂仍私自保留當時拍攝的私密影像,沒想到事隔7年,阿茂竟在民國112年9月間,以暱稱在臉書公開社團中發表文章,不僅張貼芝芝的性影像,還將芝芝與兩位姊姊的日常生活合照一併上傳,芝芝被友人提醒後才驚覺受害,因此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