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霸公有機車格不給停?遭指控店家出面喊冤
:「我不曉得,反正不是我們店家,不是不是,我們老闆也覺得莫名其妙,三角錐不是我們的。」。嘉義市北門派出所所長呂坤林:「勿以一己之私,占用道路「機車停車格」,若有民眾遇有相關糾紛,請撥打110報警。」類似的占用車格狀況,也出現在新民路的中古車行,疑似車行內一整排的機車,不但停滿前面的機車車格,就連人行道都有機車,對此警方說話了!嘉義市警局交通隊副隊長江志慶:「機車未依規定,停放在人行道上,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中古車行業者:「就是沒地方放,不然我們也不想放成這樣子。」中古車行業者自知理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