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同居女同事!辯3千元「分租雅房」正宮一招秒勝訴
,李姓人夫重提離婚,但妻子不肯,雙方又大吵,他一氣之下於去年1月搬離住處,平時睡在車上跟辦公室裡。。李姓人夫說,長期只能睡車上或辦公室也不是辦法,他才去拜託洪姓女同事,分租家裡一間雅房給他,洪女最後同意以3000元分租。他強調,女方家中還有2個兒子,兩人並非老婆控訴的,所謂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而他因為只有汽車,沒有摩托車,公司停車不方便,才跟洪女共乘機車上班。李姓人夫並主張,太太所提供的出軌照片證據,僅有雙方共乘摩托車、一同逛大賣場及一起在餐廳吃飯,這些照片都無法證明他與洪姓女同事有親暱舉動,更無法證明有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