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在/10人共有的土地8人想賣2人不肯用這招神化解難題
只有2位不賣,至於原因呢?只因為不想見到其他共有人,直接了當對我們說「就法院提存吧」!直接受領價金共有人不須相見所以,買賣契約書成立後,我們依法完成了15天的催告程序,該2位共有人無意主張優先購買權。當我們準備提領買賣價金至法院辦理提存時,要賣的共有人資料都已經齊備,他們2人當然不會再見到其他共有人,法院提存和他們直接受領價金比較起來,似乎直接受領價金比較單純。於是我們再次連絡該2位不賣共有人,是否直接受領價金?說時遲,那時快,他們2人異口同聲答應,我們也馬上配合辦理。不動產處分可走法院提存若戶籍有別恐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