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無端被控結夥搶劫「無罪」2字遲到27年
控結夥搶劫「無罪」2字遲到27年。那是上個世紀,1997年,正在當兵的王瑞豐被控結夥搶劫,他被上手銬、戴腳鐐,接著被判5年。他入獄,不斷喊冤。出獄後他結婚生子,擔心影響工作,轉而沉默。年復一年,總統從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換到蔡英文,直到去年,憲法法庭的一紙判決,忽然逆轉一切。。今年3月,法院改判王瑞豐無罪。此時的他已年近半百,曾為他四處奔走陳情的母親,也在去年過世。受訪時,他不斷重複著這句話:「我要怎麼去證明我沒有做一件事?」安靜的法庭上,審判長宣判,說出關鍵的2個字:「無罪。」只見王瑞豐倒吸了好大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