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侵犯女兒110次鬼父遭重判結果曝光
刑。根據判決書,少女於民國107至110年和父親同住桃園某處,母親因工作關係平日都不在家,由父親獨自照顧,沒想到卻遭到侵犯;自108年開始,便時常碰觸少女上半身重要部位,且隨著時間經過,父親更變本加厲,開始撫摸少女下半身重要部位,甚至每周要求少女進行非自願性行為3至4次,於2年間侵犯自己的女兒高達110次。。少女似乎是心理壓力太大,某次忍不住向同學訴苦,透露自己遭侵犯的事情,同學驚覺不對立刻通報老師,學校隨即報警處理;審理時,法官傳喚少女作證,她一度縮在指認室牆角哭泣到無法言語,直到社工上前安撫,並解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