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模命案大逆轉律師「10項提醒」小心成共犯!
,才會由檢察署統一發佈消息。為什麼?因為還沒偵查完,檢察官根本還沒有認定誰涉嫌犯罪,太多犯罪細節的公布,可能會讓真正的犯人有所防備、被冤枉的人民名譽掃地。所以,在起訴以前,除了承辦的檢察官與警方以外,理論上不會有人知道,究竟真正的犯罪情節是什麼。不過,這也就是「理論上」而已,實際上,只要是重大犯罪案件,偵查不公開,就是形同具文,新聞記者總是可以寫出非常好的故事,配合不知道哪裡來的畫面,以及偵查庭當中的所有真相。彷彿檢察官當庭大怒、被告痛哭流涕、被害人含冤莫白,通通揭露在陽光下,讓群眾大呼過癮。但是,這些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