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在/想把房留給再婚妻終老!生前一招終極技子女搶不回「應繼分」
有利害關係時,可以「相敬如冰」,當爸爸去世後,遺產的分配,可就錙銖必較,分文不讓了。。個案中的老爸爸3年前往生,遺留名下一間房屋,由於該對子女都已經成年,平常都是老爸爸與後母同住,因為老爸爸再婚時兒女都已經成年,也都成家立業,所以,後母對於這對兒女沒有互動,各自生活。再婚前取得房產無法主張剩餘財產分配3年前老爸爸去世了,這間老爸爸生前和後母的愛巢,成了老爸爸的遺產,也是繼承的標的。到底誰有繼承權?由於這間房屋是老爸爸再婚之前買的,為此,後母無法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所以,繼承權就在後母和這對姐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