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希望台灣,再也不會有這樣的岳不群
把錢全數留在政黨裡,讓政黨可以運用這筆錢發展黨務,為了2026年準備,不是嗎?這位天才阿北,竟然直接拿走三分之二,放到自己口袋裡,這是什麼邏輯?黨沒錢,這筆錢就是救命恩錢、及時雨,可以讓民眾黨舉辦活動、成立黨部,不是應該這樣嗎?結果,他拿這筆錢去買自己的辦公室,然後出租給他人收取租金給自己用。這不對啊!你到底在乎政黨,還是在乎自己的口袋?就算不犯法,你對得起這些希望民眾黨強大的支持者,以及自己的良心嗎?如果說要買辦公室,不也是應該要買民眾黨的名字,為什麼要買自己的名字?要說這是給民眾黨用的,根本不合理,畢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