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辱罵她「人妖」辯讚美!法官釋義啪啪打臉
說洪女是「人妖」,其實是在讚美她,不過合議庭指出,「人妖」字義上解釋有2種,一種是指男扮女、女扮男、行為不守常法的人,另一種則是指跨越性別的泰國歌舞表演者,法官檢閱劉女言論前後文,認為劉女言論應屬於貶義,有貶損人格尊嚴意味。此外,劉女還說洪女弱智、白目,合議庭認為也有貶義,劉女在辱罵洪女時,還附上洪女照片、對話紀錄,寫下「看看2年來的整形技術」,不僅涉及公然侮辱,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法官依公然侮辱罪3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2罪,分別判處劉女應執行拘役20日、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2萬元、12萬元,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