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長參選人未繳中國喪籍證明停止執行聲請遭駁回
,聲請停止執行。。法院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係以國家統一前為前提,規範兩岸人民往來及衍生的法律事件,對於台灣地區人民及大陸地區人民的認定,是以戶籍設立為標準,而非國籍。法院表示,依陸委會今年4月16日發布的函令,兩岸條例規定的10年期間,應自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之日起算。賴汶佑未提出相關證明,導致10年期間無從起算,選委會據此撤銷參選人登記,並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法院指出,依兩岸條例施行細則,台灣地區人民的認定,除出生地及血緣關係外,還須符合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等條件。賴汶佑雖主張大陸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