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跨海簽「意向書」租共享辦公室租客控:押金不退還
他們直接起訴好不好,因為我這樣子,我真的沒有辦法做事情,他已經干擾我一整個下午,「你們這就是租約的糾紛,你們租約的糾紛,就是走民事法院的程序」。」雙方各有立場,警察都無奈說,只能上法院請法官公斷。人在美國的Amber,想回台灣做生意,資金有限下,透過台灣同事看房,打算選擇板橋這間共享辦公室開業,由於返台時間不確定,7月簽署承租意向書,10月31號前完成承租,簽約先付押金5萬元,當時也在line再次詢問,如果沒有在10/31回台承租,是否會退還保留的押金5萬,共享辦公室對口回答:「會」,事後卻已獨不回最後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