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高雄男刺母217刀竟先叩媒體:我殺死媽媽
,我在樓上殺死了我媽媽。」並希望對方幫忙報警、救人。警方趕赴現場,發現李家一片混亂,家俱全被砸毀,死者倒臥血泊中,已無生命跡象,死狀淒慘,事後李男被檢察官依「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李男起初否認對母親動手,辯稱當時母親重提舊事,情緒激動地不肯讓他離開房間,之後李男就失去意識,等他清醒時,才發現母親倒在地上,李男不知該如何是好,只好打電話請記者幫忙報警,強調自己不是殺死母親的兇手。法官認為,李男案發時未受疾病影響,仍有行為辨識能力,應負擔行為責任。加上現場證據都指向李男動手殺母,一、二審均判他無期徒刑,法官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