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設石墩阻社區大門養工處:私人土地合法
。」。桃園龍潭這處社區怪現象,原來是因為土地糾紛,地主在原先約6公尺寬的大門前,設下石墩障礙,里長出面調解,地主才同意讓出一條約4公尺寬的道路,社區住戶:「我們就覺得說,怎麼可以圍起來這是馬路,他就說他打官司打贏了,我們這社區土地以前,整塊地是完整的有沒有,怎麼會被法院判決。」原來地籍資料上,社區範圍內,郭姓地主這塊67平方公尺的土地就在社區門口,建商最初得取得地主「土地使用同意書」,才能取得建造執照,但11年前完工後,門口這塊畸零地,雙方價格疑似談不攏,地主才會在自己的地擺石墩,宣示主權意味濃厚。社區住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