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關鍵字|東森新聞:新聞在哪 東森就在哪裡

搜尋 桃院 的結果 │ 共找到 49

殺女友分屍!冷血男「臟器沖馬桶」逃死判決出爐

,導致對方大量出血而死亡。小馬犯案後,不僅肢解,竟還遺體沖馬桶內,企圖毀屍滅跡,更偷走女友的皮夾與手機。。桃院國民法官庭19日審理,小馬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佐以檢察官提出之各項事證,被告所為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損壞屍體罪、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國民法官庭審酌,小馬僅因自認與被害女友間有感情糾紛,就對她下手,剝奪被害人之生命權,再加上手段冷血、殘酷,所為應予嚴厲非難。雖然小馬成長歷程偶有不順,但與一般人生命歷程並無特殊差異;而小馬在此案行為前無任何前科,智識程度也並......
11-20 16:56

新/桃園某高中濺血!他持刀刺情敵2學生急送醫

。警方指出,因本案相關當事人均未成年,故細節不方便提供;另全案依少事法、傷害等函請桃院少年法庭偵辦,並依規定兒少、校安通報。。對此桃園教育局回應,行為學生在事後,已由輔導教官陪同至輔導室穩定心緒,並通知家長到校接回,受傷學生已由教官陪同搭乘救護車,前往壢新醫院就診,通知家長前往醫院。據校方了解,行為學生平日在校表現均正常,因一時感情因素而做出憾事。教育局目前做出3點處置,分別是「一」教育局已責成學校將針對事件再次釐清及檢討校安措施,並提供學生關懷及輔導措施,同時加強情感及法治教育,避免類案再生;「二」學校已......
10-07 18:38

鄭文燦押了!疑為「自證清白」交手機反被逮串證

11號收押禁見。記者vs.律師陳永來:「律師是來提抗告的嗎?」但失去自由的鄭文燦,他的律師陳永來也在晚間9點壓線提出抗告,不過法界表示,這回要是高院撤銷原處分發回桃院,將再度陷入更裁抗告循環,若高院裁定抗告駁回,押在看守所的鄭文燦無法再抗告,目前高院已經分案,而與鄭文燦捲入貪汙案,背後關鍵,高齡88歲的台塑前總經理楊兆麟在6月初以一千萬交保,檢方抗告成功,也在上午10點半開羈押庭。。......
07-12 14:46

新/鄭文燦遭收押桃院曝他「應訊前LINE秘書」恐串證

新/鄭文燦遭收押桃院曝他「應訊前LINE秘書」恐串證 ... 新鄭文燦遭收押桃院曝他「應訊前LINE秘書」恐串證。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在第三次羈押庭遭法官收押禁見,而稍早桃園地院發布新聞稿,公開收押鄭文燦原因。回顧全案,鄭文燦涉入貪汙案,遭檢方聲押後,兩度召開羈押庭,卻都被法官裁定交保,檢察官提出抗告後,高院確定發回更裁。今「11」日下午,鄭文燦三度赴法院召開羈押庭,歷經4小時餘檢辯攻防,法官於下午5點57分裁定羈押。。桃園地院說明,鄭文燦所涉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本於趨吉避凶之人性,其逃亡、串證或滅......
07-11 20:17

黃國昌爆「府院一條龍」涉燦案!政院:陳情皆火速處理

速處理,讓黃國昌再痛批,行政院為了幫卓榮泰開脫,什麼話都敢說。延伸閱讀新鄭文燦遭收押桃院曝他「應訊前LINE秘書」恐串證鄭文燦涉貪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再爆料,不只鄭文燦一個人,總統府、行政院都涉入其中。。延伸閱讀鄭文燦涉貪「三開羈押庭」!藍批:在外每分鐘有勾串可能民眾黨立院總召黃國昌:「地方到中央一條龍的服務,幫特定的權貴變更地目,高達數十億不法的暴利。」黃國昌痛批,廖俊松根本是「地主上達天聽」,畢竟廖俊松送了500萬之後,鄭文燦就親自替土地開發案找出路,更向行政院爭取核定國家重大建設,讓農地能成功變更。之......
07-11 18:47

鄭文燦涉貪「三開羈押庭」!藍批:在外每分鐘有勾串可能

可能。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因涉及弊案二度交保,遭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桃院,11號下午三度開羈押庭,引發外界關注!尤其藍營痛批,鄭文燦怎麼可能沒有政治影響力,他在外的每一分鐘,都有勾串的可能性。桃園市議員凌濤,也將在議會發起專案小組,全面清查鄭文燦任內案件。延伸閱讀新鄭文燦遭收押看守所首餐「3菜1湯」菜色曝國民黨陣營連日痛批,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二度交保,遭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桃院,11號三度開羈押庭,關鍵在高院也認為,桃園地院忽略鄭文燦的政治影響力。桃園市議員「國」凌濤:「鄭文燦他的招商這些金額,再加上他每一個晚上......
07-11 18:11

快訊/鄭文燦涉貪!高院發回更裁第三次開庭時間出爐

社會影響力,有可能跟還沒被掌握到的共犯勾串,地院法官顯然忽視鄭文燦影響力,因此發回更裁。桃院晚間指出,針對鄭文燦案,承辦法官決定於明「11」日下午2點整開庭。。......
07-10 22:40

不能輸的一戰!鄭文燦「黃金律師團」護身拚交保

「陳嘉義」:「法院有說宣示的時間嗎,還是已經裁了。」羈押庭上,激烈攻防,桃檢主任檢察官「呂象吾」及承辦檢察官「陳嘉義」,顯然不滿意重審結果,鄭文燦交保,三大律師提早規劃動線,很熟悉桃院的「陳永來」鄭文燦走小門,躲避媒體拍攝,面對檢察官當庭再提抗告,這場對決未完待續。。......
07-09 20:22

燦笑沒了!鄭文燦再開羈押庭遲2分鐘抵桃院

燦笑沒了!鄭文燦再開羈押庭遲2分鐘抵桃院 ... 燦笑沒了!鄭文燦再開羈押庭遲2分鐘抵桃院。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捲入華亞科技園區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涉嫌收賄,高院昨天提出5大疑問,撤銷500萬交保裁定發回更裁,桃園地院今天重開羈押庭。原訂上午10時開羈押庭,鄭文燦約晚了2分鐘抵達地院,跟上次面帶笑意比較,今天他一下車,臉色凝重通過安檢,沉默不語,迅速進入法庭。鄭文燦在律師陪同之下緩緩走下車,法官要他10點開庭,他卻遲到2分鐘才抵達桃園地院重開羈押庭,時隔不到3天再度來到這裡,不過相對上回半小時內500萬交保......
07-09 13:47

鄭文燦涉貪!白手套與妻通話露餡500萬金流成關鍵

譜且在他們的傷口上灑鹽。儘管有此爭議,加上桃園地檢近來風波不斷,但偵辦鄭文燦涉貪案仍引起各界高度矚目,至於全案的真相為何?仍有待司法盡速查明。至於裁定鄭文燦交保的桃院女法官前年傳出與高院一名型男法官有曖昧,女法官的林姓工程師丈夫從妻子手機LINE對話紀錄發現,妻子竟與法官關係不尋常,雙方原本以學長、學妹相稱,後來變成小學妹、我的學妹,到親愛的學長、小寶貝,雙方的對話中還出現「親一下」「早安親親,給你抱抱」「想念你的聲音」「想念你的手,下次再揉揉你」等語。從對話內容中還知悉他們曾互贈杯子、圍巾等禮物。依照過往......
07-09 08:26

鄭文燦涉貪「民進黨高標準」看待綠營內憂寒蟬效應

前夕,不少派系搶著挖角,讓鄭文燦系統面臨瓦解。延伸閱讀鄭文燦500萬交保!檢提抗告桃院「最速件」送高院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深陷涉貪風暴,衝擊形象。立委徐巧芯笑說,鄭文燦這三個字,現在民進黨內連提都不敢提。。延伸閱讀鄭文燦辭海基會人選派誰?蔣萬安:我更關心漁民能平安回家立委「國」徐巧芯:「鄭文燦本身發的聲明說他自己不貪不取,結果整個民進黨內,沒有人願意替他說一句話,就好似所有人都被下封口令,已經等於是整個民進黨都承認鄭文燦貪汙。」鄭文燦涉入弊案掀起的政治海嘯,恐怕也將改變綠營的派系關係。鄭文燦過去擔任桃園市長、行......
07-08 19:57

鄭文燦500萬交保!檢提抗告桃院「最速件」送高院

鄭文燦500萬交保!檢提抗告桃院「最速件」送高院 ... 鄭文燦500萬交保!檢提抗告桃院「最速件」送高院。桃園前市長鄭文燦捲入土地弊案,遭桃園地檢署以貪污罪聲押禁見,而桃園地院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交保,檢方得知後跳腳,當庭抗告,並立即提出抗告書,今「8」天桃園地院將以「最速件」,把卷證送往高等法院。送錢方4人羈押1人具保、台塑集團前高層楊兆麟因高齡90歲,以500萬交保,然而收錢方桃園前市長鄭文燦卻以500萬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檢方提出了抗告,桃園地方法院會以最速件將抗告的卷證送到高等法院,案件後續,......
07-08 09:50

8旬翁逼換座遭拒嗆「豬狗不如」法院判罰6千元定讞

辱,理性溝通及情緒控制能力實有不足,兼衡李翁始終否認犯行,未見反省,也未和解,犯後態度不佳,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李翁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0000元。李翁不服提上訴,桃院審理時,李翁仍否認言詞侮辱,法官當庭勘驗列車監視影像畫面,以及王女遭李翁辱罵的錄音蒐證音檔,李翁在對話中確實出口「妳不是人」、「你說你應該就是豬狗不如」等語,王女則反問李翁「你現在是沒有位置可以坐嗎?」李翁在審理中指稱,當天雙方都坐在紅色博愛座上,因自己頭暈,希望換座靠牆,但王女不同意,起爭執後才口出「你不是人」等語。法官認為李翁言語表達的意......
06-21 15:38

人妻遭「關刀插嘴、口塞錢幣」狠夫稱:我在救她

息慘死。次日,曾女母親返家後發現女兒遇害,立即打119報警,警方趕抵現場時,發現曾女已倒臥血泊中已死亡,徐男則呆坐一旁,後檢方依家暴殺人罪嫌起訴徐男。桃院審理時,徐男辯稱因曾女施用毒品咖啡後抽搐,以為她中邪,才以關刀、銅錢幣塞入被害人口腔,防止她咬舌,是為了救她。但法官不採信,調查認定徐男因不滿曾女在其入監服刑期間與異性交往,不僅暴力毆打,致曾女傷勢遍布頭、臉、胸腹部多處、傷痕累累、肋骨骨折,還以關刀等物硬塞口中,殺害曾女,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察官和徐旻誼皆上訴,案件經幾番纏訟,全案由最高法院......
06-06 11:06

恐嚇「Lin bay好油」疑自導自演許姓嫌犯遭羈押禁見

稱是國民黨黨工,係受林所指示,並握有關鍵錄音。桃園地檢署昨晚複訊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桃院今天凌晨裁定羈押、禁止接見、通信。因為林裕紘在國外,專案小組將再傳他說明。桃院裁定理由指出,許男經訊問後,坦承犯案,但否認涉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之犯行,但許所涉之犯罪事實,有相關證人之證述、被告手機對話紀錄、筆記型電腦、現場監視錄影裁圖等證據可佐,足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0、210、216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同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等犯罪嫌疑重大。。由於本案尚有臉書帳號資料之提供者、域外網路技術提供者等共犯未......
10-03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