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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未滿14歲 的結果 │ 共找到 246

女童哭喊「救我」!桃園男羈押不禁見稱:想和她做朋友

,法院裁定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經檢方訊問後,檢方認定林男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罪,認定其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之重罪,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之必要,2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指出,訊問後,認男子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加重強制猥褻罪,罪嫌重大。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而有羈押原因。審酌男子犯罪情節所生損害之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回顧整起事件,一名媽媽27日在......
10-29 08:52

快訊/噁男當街猥褻桃園女童檢聲請羈押禁見

姓男子住處拘捕,並移送檢方複訊,林男當下要求律師陪同應訊,否認意圖性侵女童。經檢方訊問後,檢方認定林男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罪,認定其罪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且所犯為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之重罪,並有反覆實施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東森新聞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10-28 21:25

桃園女童遭強拉!母控「警方勸和解」龜山分局發聲駁斥

一些奇怪的作為,是嚴重的社會現象,盼相關單位正視。目前,男嫌在今日下午3時30分左右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後,檢方認定其涉嫌違反刑法第222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對未滿14歲的女童實施強制性交未遂」及同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精神衛生護理學會02-2599-4259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精神疾病照顧者專線02-2230-8830。......
10-28 21:14

北市幼兒園性侵案毛畯珅另涉侵犯39名幼童遭起訴

犯女童私密處,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毛男犯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等罪,共計224罪,判刑累積刑度1252年6個月,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以上言論由中央社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10-22 10:32

「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底前需完成掛牌違者恐罰3600元

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電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將處54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今年11月30日為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為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的差別「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動力以電力為主,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今......
10-22 10:01

狼師性侵多名女學生還稱「很營養」二審改判10年

認為受害者的證詞及其他證據雷同,可見教師犯行屬實。法官判定,教師對小花強制猥褻18次、強制性交6次,對小葵強制猥褻2次,台南地院依教師犯20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6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合併處13年徒刑。不過,案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為,教師於本案行為時,刑法尚未刪除連續犯規定,原判決未比較新舊法規定,適用法律違誤,且部分犯罪事實認定有誤,改判10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這起案件的爆發也讓外界對校園性侵事件的防範和處理機制提出更高的關注與討論,呼籲加強對學生的保護和對性侵案件的調查。......
09-12 15:46

理工男棄高薪投入兒童教育猥褻性侵3男童收押

學生,愛學生熱愛教學,好老師形象,如今卻發生性侵事件,被批根本雙面人。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振倫:「林姓被告有反覆實施,加重強制性交猥褻,未滿14歲未成年人等罪,並認為有勾串證人之虞,於113年9月6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外傳查扣的手機內存有大量男童照,不過檢警並未證實,林姓教練被羈押搜索的消息曝光後,原定進行的課後社團,校方緊急喊卡,和他合作的補習班、工作室一一發出聲明切割,縣市教育、社會單位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人受害,案件最重可罰終身不得任教,家長恐怕以為林教練對幼童教育有熱忱,才放棄高薪機會,涉案......
09-08 14:30

對孩童伸出狼爪竹北「魟魚老師」遭羈押!黑歷史曝光

年寒暑假期間,涉嫌猥褻、性侵「未成年」孩童,本月5日已遭逮捕,檢方認他有反覆實施加重強制性交、猥褻未滿14歲未成年人等罪,還有勾串證人之虞,聲押禁見獲准。林姓男子是某國立大學學生,創辦「兒童體操」教室,自稱「魟魚老師」,從其臉書介紹看起來他對於任教有一套理想存在。而從他IG上可見,他時常po出與學生互動照片及影片,更常稱呼他們為可愛天使、寶貝等。竹縣府也證實此事,表示林男目前已無在該縣學校或幼兒園教課,最重可判處他終身不得認教。更多鏡週刊報導上萬國軍收到「雙倍薪資」空歡喜 結果是重複發放!中華郵政道歉了美吃......
09-08 08:18

體適能男師涉性侵學生遭逮新竹檢方聲押獲准

地檢署今天表示,檢察官認為林男有反覆實施加重強制性交、猥褻未滿14歲未成年人等罪,向新竹地方法院聲押獲准。有網友在臉書「Facebook」多個社團發文,指1名兒童體適能教師「魟魚老師」涉嫌性侵猥褻學生,這名林姓男老師跟許多新竹地區的兒童教室合作過,也曾在多間學校社團課任教,提醒網友留意孩子是否曾被這老師教過,是否也曾遭受不適當的對待。。對此,新竹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表示,林姓男教師涉嫌於民國112年至113年的寒、暑假期間猥褻及性侵未成年孩童,由檢察官指揮新竹縣警方於5日持搜索票前往林男住處將其逮捕。檢方指出,......
09-07 18:59

狼師「頂樓侵犯2女學生」惡行全曝光!畏罪還潛逃中國

「化名」、阿喜「化名」的五、六年級導師,當時阿秀、阿喜皆未滿14歲,但阿光為滿足私慾,竟對2人伸出狼爪。案情曝光以後,阿光更是潛逃到中國,直到去年「2023」才遭檢警緝拿回台。判決書指出,阿光當年以每周2次的頻率,在學校頂樓夾層處,違反阿秀的意願,強吻、撫摸對方,強制猥褻得逞多達24次。其中幾次,阿光更是強抱阿秀,甚至強壓她的頭部,強制性交共6次。。除了阿秀,阿喜同樣在學校頂樓,遭到阿光的狼爪侵襲,全案經校方告發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怎料,阿光僅承認是阿秀、阿喜的導師,並否認一切指控,他強調,不過是平時......
08-12 12:45

突進兒房間!花蓮媽性侵得逞事後逼聞:小屁股肛門味

,小志氣憤地表示,他曾在學校裡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因為認為媽媽對他做的事很噁心。面對訊問,阿芬僅坦承確實有與小志親吻、擁抱,表示自己清楚兒子未滿14歲,否認有強制性交的行為,強調當時只是在晚安前抱抱小志,並沒有發生手抓性器官的行為,還提出自己「都會在凌晨4、5點去晨跑,怎麼可能半夜去玩小志?」也質疑若有將手伸進肛門裡,照道理應該會有傷口「那為什麼沒有驗傷?」阿芬還說,她體重是45公斤,當時的小志身高、體重早就超過她,認為若她是趴在小志身上的話,對方完全可以轉身抵抗。阿芬的辯護人則稱,兩人是母子關係,摸小志屁......
08-06 21:07

壞壞被女友閨密偷拍男為脫罪竟辯遭強脫衣:她們比我大隻

在法院訊問少女並提示證據後,才坦承犯行。法官認為,阿南明知少女未成年,卻為滿足私慾發生性行為,並在法庭上做偽證,阻礙司法查證,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再依偽證罪判處4個月,另依阿南心態狡猾、犯後態度不佳,也未達成和解,不給予宣告緩刑。可上訴。。......
07-31 16:27

彰化狼師13年內性侵8國中少女!下場曝光

後就私下接案授課,過著已婚無子的生活,法官斟酌他所犯罪數共達19罪,反應出其人格性質及犯罪傾向,再根據每次犯罪罪質、手法及過程等,彰化地方法院一審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合併重判有期徒刑23年4月,可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更多CTWANT報導KTV做「這行為」超失禮?他現在才知道 一票人:這不是基本禮儀嗎網發文淚訴「父母沒錢為什麼要生我」 遭酸:情勒的人藉口特多越式洗髮幫擺花拍照 她一看快哭了:好險我有表情以上言論由......
07-30 18:22

曾因猥褻被關!噁男性侵9歲童還拍片換手機也要備份

未設置手機密碼,讓影片可以輕易被人瀏覽,實在難認有悔意。此外,吳男辯護人稱,已與小花、小花家人達成和解,法官調查後發現,吳男承諾要在今年1月賠償300萬元,但卻尚未清償半分,難認有「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情節。同時吳男還有竊盜、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猥褻行為的前科,在民國91年執行完有期徒刑後,竟還在102年侵犯小花,法官綜合考量,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8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吳男不服刑罰,上訴至高等法院,遭駁回。。......
07-27 22:09

遭鬆餅店長強拉猥褻她崩潰:摸起來像門把!手摳到流血

邊露出來,我不能確定他的褲子是不是有拉鍊,我就直接摸到肉,是熱熱的,摸起來像門把,我那時候愣住了,嚇到縮回手,那位叔叔跟我說:「我給你摸那個東西你不要跟別人說喔...」」。對此,宜蘭地院認為,該鬆餅店長為滿足個人性慾,不顧未滿14歲少女的人格健全發展,與心靈感受,並利用少女年幼不經人事,違背她的意願行猥褻行為,造成少女於成長過程中,心理難以磨滅的陰影,且情緒多次陷於崩潰,犯罪情節嚴重。考量該鬆餅店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難見已有悔意,因此,判其犯有強制猥褻罪,處刑3年8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東森新聞關心您尊重身體......
07-16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