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棒球教練4度性侵學生崩潰求轉學:還是要等我死
,衡情印象應更深刻,可以採信。此外,小哲與姊姊的LINE對話,也可佐證,法官指出,小哲在審理中雖然對於各項情節多稱沒印象,但考量人的記憶本來就會隨時間淡忘,且小哲當時年紀大約在未滿14歲到剛滿14歲之間,年齡、經驗、智識程度,隨時間經過或強迫性遺忘的心理反應,已經或刻意遺忘、迴避、不願回想案發當時部分情境,在所難免,若是要小哲對過程牢記不忘,實在是強人所難。法官認為,國中的性別平等會六次會議紀錄、資料、調查訪談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等均具證據能力,且有醫院精神鑑定書指出,小哲已出現創傷後壓力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