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棒球教練4度性侵 學生崩潰求轉學:還是要等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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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校園擔任棒球教練期間,利用職權性侵學生4次。(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男子在校園擔任棒球教練期間,利用職權性侵學生4次。(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男子在校園中擔任棒球教練,卻利用職權侵犯學生4次,導致學生實在受不了,央求媽媽替他轉學,也放棄從小就學的棒球,只希望可以逃離一切,男子一審遭判12年有期徒刑,但仍不認罪上訴至二審,日前判決出爐了。

判決書指出,一名男子阿國(化名)分別在某國小及某國中的棒球社團、校隊擔任教練,因此在校隊中結識一名少年小哲(化名),即使小哲升上國中一年級後,仍繼續由阿國指導,學習棒球技能,但阿國明知小哲因為教育、訓練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與照護,竟在小哲國一時,假藉球隊訓練結束要送回家的理由,將小哲載往自己家,強迫對方用嘴巴性交得逞。

後來一直到民國110年1月這段期間,阿國陸續逼迫阿哲做出不雅事次數達3次,場地包含住家以及汽車旅館,直到小哲實在受不了阿國的行為,多次向媽媽表達想退出棒球校隊及轉學的事,在新的一學期便著手辦理轉學相關手續,小哲的哥哥及姊姊關心轉學原因,才得知小哲遭阿國性侵,由小哲哥哥向原本就讀的國中檢舉,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啟動調查並通報處理,事件才曝光。

讓人心疼的是,小哲媽媽在偵查中透露,小哲起初並沒有說出想轉學的原因,甚至說出「你就幫我轉就對了,還是要等到我死掉,你才要幫我轉」,得知事件後,在小哲國二下學期轉學到另一個學校。

阿國經過訊問後,坦承有教過小哲棒球,也有開車送小哲回家,但否認有做出侵犯小哲的行為,也否認有帶小哲回家。

法院認定小哲在國中性平會調查訪談中,敘述的十分清楚,且對於第一次遭遇侵害,並未指出有用脅迫手段,或更嚴重的做法,認為小哲應非刻意誣陷阿國,且一般對於第一次遭受侵害之時間、情節,衡情印象應更深刻,可以採信。

此外,小哲與姊姊的LINE對話,也可佐證,法官指出,小哲在審理中雖然對於各項情節多稱沒印象,但考量人的記憶本來就會隨時間淡忘,且小哲當時年紀大約在未滿14歲到剛滿14歲之間,年齡、經驗、智識程度,隨時間經過或強迫性遺忘的心理反應,已經或刻意遺忘、迴避、不願回想案發當時部分情境,在所難免,若是要小哲對過程牢記不忘,實在是強人所難。

法官認為,國中的性別平等會六次會議紀錄、資料、調查訪談紀錄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等均具證據能力,且有醫院精神鑑定書指出,小哲已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於受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罪3次,判處阿國12年有期徒刑。

阿國仍堅持沒帶小哲回家過,也沒侵犯對方上訴至台南高等法院,對此,高院法官認為,阿國持續對小哲犯行,使小哲所遭受之侵害,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12年有期徒刑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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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 教練 國小 國中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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