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IBM勞資糾紛輸須賠900多萬創下最高金額
曾經3度獲頒公司價值典範獎,2008年也獲得百大MVP最有價值經理人,2015年則擔任台灣IBM的,經銷通路業務發展經理,月薪16萬5千多元,不過9月,要調到軟體部門當經理,隔一個月後,公司突然通知人事凍結,所以他只好留職停薪,一年後留停期滿,公司就要求他隔天離職,說法是公司規定,如果留停者找不到職位,視同自願離職。。經過3年訴訟,最高法院認為,台灣IBM的片面規定違反憲法保障工作權,所以判決應該讓他復職和補發薪資,這樣一算,3年多來薪資和利息,共900多萬元確定,這創下國內僱傭關係訴訟,判賠金額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