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現代紅包場!街頭藝人露天歡唱客塞小費打賞
歡唱,但點歌可是要花錢的。但唱歌就算了,看見小姐開始下台坐在客人旁,聊聊天外還不時摸摸手。常客:「就她們「小姐」會下來跟你講兩句話,就是我們來消費,「然後」他們「小姐」來跟你聊一下天而已。」說是沒有暗藏春色,就是花錢聽歌,但塞錢、打賞、花錢點歌,都是明顯營利行為,也都已經違法。北市府工務局水利處河川管理科科長范振峰:「假如「他們」有營利行為的話,我們都會去做裁處,那我們發現第一次是罰1千2以上6千塊以下,第二次的部分是2千4以上,第三次是3千6以上。」工務局說,這種露天卡拉ok,幾乎都是七、八零年代紅包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