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運將15年前砍殺乘客入獄剛關出來又把酒客刺到癱瘓
;2006年9月9日,李男載著1名女乘客行經台北市寧波東街時,與邱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發生會車糾紛,李男便持之前乘客遺留下來的尖刀下車,邱男也不甘示弱,拿出運動握力棒對峙。。李男看見對方也有所準備,於是決定先出手,持尖刀朝邱男的頭、胸等部位猛刺,邱男倒地後,李仍持續揮刀,原本坐在車上的女乘客見狀報警,李看到警方到場後就把刀子插在邱男腳上,隨即駕車逃逸,直到開進死巷才願意表示「我自首」,隨即被警方逮捕,但身中38刀的邱男卻傷重不治。台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重判李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高院二審時,考量李男罹患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