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屏東挖眼男犯重傷害等2罪一審宣判5年徒刑
法官重判,也希望司法能針對這類具攻擊性的精障人士進行相關處置,警方也在他犯案當天將他逮捕,戒護強制送醫。後來收治挖眼案嫌犯的醫院評估其病情穩定,讓他出院,警方到醫院將人帶往屏東地檢署進行複訊,不過嫌犯在押解上車前提出要小解的要求,上完廁所後又對現場媒體比中指,讓大家相當傻眼,看不出他有悔改的意思。後來女店員接受訪問,以平靜的語氣描述完自己經歷的恐怖過程,不斷強調自己沒事,強忍傷痛安慰、鼓勵家人,當記者說會幫她的手術集氣時,也樂觀表示會對自己集氣加油。另外,女店員被問到恢復後想做什麼,她更是不假思索表示,「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