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逾假未歸有理不算逃獄?知情人士:過太爽
太爽,一級受刑人的房間不加鎖,而且受刑人如果返家探視,無正當理由,沒有在指定日期回去,在外日期不算入執行刑期,故意者才以脫逃論罪。時事評論員李正皓:「你可以想像嗎?外役監條例裡面明定,你坐1個月牢,可以抵外面坐1個半月的牢,你在裡面甚至可以不幫你上鎖,你是犯人喔,在房間裡,也不幫你上鎖,甚至像今天這個逃犯,逾假未歸,只要回去能掰出1個理由,都不算逃獄啊。」明德外役監受刑人,林信吾犯下殺2警案件,外界開始討論外役監。。時事評論員李正皓:「我們這一次啊,這個所謂的嫌疑犯,他說他是逃獄,然後典獄長說這叫逾假未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