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外役監脫逃受刑人林信吾,殺警案件震驚外界。明德外役監本身也受到外界討論,有知情人士痛批,這裡根本過太爽,一級受刑人的房間不加鎖,而且受刑人如果返家探視,無正當理由,沒有在指定日期回去,在外日期不算入執行刑期,故意者才以脫逃論罪。
時事評論員李正皓:「你可以想像嗎?外役監條例裡面明定,你坐1個月牢,可以抵外面坐1個半月的牢,你在裡面甚至可以不幫你上鎖,你是犯人喔,在房間裡,也不幫你上鎖,甚至像今天這個逃犯,逾假未歸,只要回去能掰出1個理由,都不算逃獄啊。」明德外役監受刑人 ,林信吾犯下殺2警案件,外界開始討論外役監。
時事評論員李正皓:「我們這一次啊,這個所謂的嫌疑犯,他說他是逃獄,然後典獄長說這叫逾假未歸,我想說你怎麼可以拗成這樣。原來外役監條例第21條第3項特別說什麼,你如果返家探親的話,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日期回監者 ,在外的日期不算入執行刑期 ,如果故意者才以逃脫論罪。」有知情人士認為,明明是在牢,但在外役監根本過太爽 。
主持人劉寶傑:「當過兵都知道,你在金門當兵,如果你的時間沒有到,逾假不歸 ,馬上雷霆專案,整個營區要抓人,你任何理由都不是理由。」
外役監設立目的為得是半監禁矯治,讓受刑人可以及早適應正常生活的步調,但是在這坐牢後的刑期也讓人詬病。
時事評論員李正皓:「我們現在的刑期是做3分之1就可以假釋,我不只做3分之1,我在裡面留宿1個月,抵1個半月又再減3分之1。」
主持人劉寶傑:「你不但過得更輕鬆,你還可以減抵你的刑期。」
時事評論員李正皓:「這完全說不通,你憑什麼嘛,你今天要假釋就照正常規矩吧。」
要讓受刑人回歸社會並接軌是個美意,卻爆發殺警案件,看來還得通盤檢視。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