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姊妹遭媽男友「性侵362次」求刑30年法官認過重
因性慾無法獲得滿足,心生歹念,對4個未成年女兒伸出魔手,強制性侵362次,更持剪刀攻擊大女兒。目前,男子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可上訴。根據判決書,男子會在女兒們生理期以外的時間,以其持有媽媽不利證據等話語,違反她們意願進行性行為,且每次都會拿手機拍攝過程。男子更會在女兒們洗澡時,命令她們開視訊鏡頭,擷取其洗澡畫面。。在得知大女兒交男友後,男子十分不滿,佯稱要贈與手機,誘騙她返回住處。接著,質問大女兒並持剪刀攻擊,使她前額、兩側太陽穴、左側顴骨及臉頰瘀傷腫脹,右小腿內側遭利器刺戳傷。二女兒知道後,向學校老師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