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要求「每月5千」扶養到死兒怒控:法院第一次見
前財產不足以維持生活開銷,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兒子依法律規定承擔扶養義務,每月支付5000元扶養費,直至她過世為止。。不過屏東地院審理時,兒子表示,他從小到大從未見過母親,母親也未曾對他表達關心或探視,因此對母親毫無印象,直至母親提出此次訴訟,他才在法院調解庭上首次見到母親。在此之前,他們之間完全沒有聯繫,對於母親未盡扶養責任感到不滿,請求法官駁回其訴求。法院調查婦人的財務狀況,發現她在2021年和2022年的所得均為零,名下僅有四筆房屋及土地,總價值約為30萬6297元。此外,婦人在2023年1月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