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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車停家門口遭管委會控違規屋主挨罰「14.5萬」怒

位,開立勸導單也不改善,才會直接開出一張1000元的罰單。不過,管委會到底有沒有權力對住戶開罰?律師這樣說。非當事律師李育昇:「如果某些住戶,在使用其專有部分時,有妨害集合住宅,其他區分所有權人的利益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管委會就有權介入,甚至對違反的住戶開罰。」這塊空地到底是洪姓住戶能說停就停,還是管委回能依法開罰,雙方各說各話,恐怕還得由法官做定奪。。......
11-19 22:24

史上「最複雜都更案」簽約了侯友宜:盼全在任期內動工

前身」於2010年開始推動該區的都市更新,全區約8.7公頃「約2.6萬坪」,分為7個單元,因產權複雜,所有權人分散全國,可說是全台最大也最複雜的案子。。其中單元2「勝開大地」已於2020年完工交屋,單元5由茂德建設旗下統一工商綜合區開發股分有限公司獲得最優申請人,單元6、7由漢皇開發取得;皇翔建設則陸續取得單元3和單元4,前者已在今年7月拆除,規劃2029年完工,總銷含地主分回戶估計達300億元,後者今日完成簽約,因基地更大,含地主分回戶的總銷金額應會高於300億元。目前尚剩單元1尚未招商完成。今日簽約儀式......
11-18 15:01

新北「這商場」宣布有緣再會!網嘆:沒停業也像停業

建物主體、附屬建物建物暨機電一次側因近期連續風災而積水、受損嚴重,雖然積極聯絡房屋所有權人修繕,但因維修進度不如預期,導致結構體現況無法通過新北市消防局安全檢查申報。文末寫到感謝各位忠實客戶長期以來支持,我們有緣再會。另一方面,美麗新廣場內的「美麗新影城」更早一步即已發出公告,2024年12月1日美麗新淡海影城不再提供停車優惠折抵,與商場宣布暫停營業的時間不謀而合。有在地網友留言提問「影城還有一堆券可以退費嗎」、「扭樂卡裡面還有好幾千,有人有退費相關的資訊嗎」,也有人感傷道,「可惜了以後要吃一丁得去別的地方......
11-18 10:08

新/北檢扣押京華城又贏了北院重裁仍准扣押

安全。」不過京華城案的貓膩隨著時間推移是越來越多,其中鼎越與京華城公司,108年就簽訂了土地買賣契約;但怪的是遲遲兩年,土地不辦登記過戶,讓京華城繼續頂著所有權人名義,操作容獎計畫。。......
11-07 14:01

新北媽祖超有錢「名下地值21億」土地公面積最大

部分土地位於蘆洲和樹林等發展區域,導致其土地市值遠高於土地公。在過去的地籍清理中,曾出現台電在蘆洲區需興建電塔的情況,但該土地的所有權人卻是土地公,讓相關單位感到困惑。經過地政局的清理公告,管理人向民政單位申報並完成神明會資格備查,最終成功與台電簽約,解決了土地權屬不明的長期困境。地政局指出,由於民眾的信仰熱忱,許多土地仍登記在神明名下,然而,神明並非法律上可承擔權利的主體,因此無法成為不動產登記的權利主體。為了有效管理地籍並促進土地利用,中央制定了地籍清理條例,協助厘清神明名下土地的權屬,保障民眾的產權,......
11-01 15:07

大兒欠卡債!媽急過戶給小兒「怕房被扣押」律師勸:千萬毋湯

用房地合一稅」,土地由於也是繼承取得,未來土地增值稅計算將以媽媽過世當年為準。8.如果房產用買賣或贈與都是在過世前就給小兒子,從法律觀點來看小兒子就是所有權人,如果出售房子需要繳房地合一稅,取得成本將以當時買賣價格或贈與當時的房地公告價計算,少不了房地合一稅。9.蘇家宏建議,應該要請大兒子面對債務問題,可以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債務人更生或清算,唯有把債務處理完,自己名下也可以有財產,那麼媽媽也就不用再擔心了。「封面示意圖Pexels」。......
10-25 12:11

京華城停工?北檢回文北市府蔣萬安:不予施工勘驗

時間推移是越來越多,其中鼎越與京華城公司,108年就簽訂了土地買賣契約;但怪的是遲遲兩年,土地不辦登記過戶,讓京華城繼續頂著所有權人名義,操作容獎計畫。議員游淑慧就說,在容獎20%計畫過關之後,鼎越才突然在111年9月8號簽了增補協議書,意思是感謝京華城投入取得容獎,所以要分紅而這金額高達4.7億元,游淑慧認為和先前被質疑的中石化5億公關費,數字頗耐人尋味。台北市議員「國」游淑慧:「但他敢不敢承認這4.7億到底是什麼錢,「三年後」突然說要給前地主,再給你4.7億,這種吃虧的生意,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去做。」台北......
10-19 16:54

獨家/債權人搬設備遭警包圍上銬控訴「濫權逮捕」

出售給李姓男子,沒想到廠房今年遭到法拍,由新竹某科技公司接手,導致李姓男子多次想來撤走器材,遭到新業主拒絕,並報警攔阻。器材設備所有權人李先生:「很明顯就是以刑逼民,都讓我們每天都停工,每次來我們勢必得停工,要回去協助調查,回去做筆錄,用強制力把我們逮捕也上手銬了。」從今年8月開始,李姓債權人拿著法院強制執行命令,還有法院點交完的接管證明,出動工班來搬器材,連起重機都來了,但警方卻動員大批人力築起人牆,甚至上銬逮捕,讓他們氣得掛布條控訴警方濫權。器材設備所有權人李先生:「他是講說我們的法院強制執行命令,這個......
10-15 22:59

看護變同居!董座不只送女看護4650萬還贈透天厝:讓妳安享晚年

才是房屋實際上的處分權人。一審橋頭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朱女提出她和游簽立的房屋轉讓協議書,以及律師見證文件,法官依此判決游家人敗訴定讞。但因該地是水利地,朱女成為房屋所有權人後可租地居住,但無土地所有權。更多CTWANT報導閨密「禮金包100」還上台抽捧花!網友看傻眼:根本是羞辱諾貝爾獎對「人類生活最大貢獻」是哪個?網友一致認同它:翻轉人類的生命男童睪丸被虐到發黑!健身教練遭起底「擁4家健身房」IG炫富照曝以上言論由CTWANT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10-11 20:00

獨家/不代償張綱維爛帳不給磁扣!住戶轟:回家還得翻牆

他們就說沒有基金、沒有費用。」這是合理還是不合理?住戶拿出新北工務局回函,當中提到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針對前屋主所欠繳管理費,不得向新區分所有權人請求繳納。住戶:「當初我們代拍公司「也是」跟我們講說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不用繳。」面對住戶種種指控,管委會反控對方「惡意抹黑」,強調磁扣每戶都有配額發放,連同柵欄遙控器也是一樣,除非是「要多拿」或是沒車位卻要遙控器,才會由警衛開啟,並非強迫繳費才給卡。而電梯「公積金」爭議,因每棟電梯獨立,以使用者付費角度,才會由各棟住戶負擔。至於該不該「繳張綱維欠下的爛......
10-09 22:29

婆婆嗆結了婚就滾出去!媳委屈喊「本該傳給孫」律師說話了

權限。。蘇家宏列舉以下幾點說明:1.目前所居住的房子是爺爺奶奶留下來,如果登記在公公名下,房地所有權人有權決定如何使用房屋,可以出租或自己住。2.即便公公是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並非賺錢入手,但也不一定要留給兒子或是給孫子繼承,因為所有權人有權出售房屋。3.公公在法律上有權不讓兒子、媳婦或孫子居住在公公的房屋內,因為兒子已經成年,應該獨自肩負起一個家的責任,如果公公允許兒子一家居住,只能算是極大的恩典與寵愛。4.透過案例能發現,媳婦住在婆家已有相當時間,為何婆婆現在才開嗆「結了婚就滾出去」,難免令人多做聯想,......
10-09 12:22

剛開獎!請別人幫買東西「發票中1000萬」該怎分

至警察局或還給當事人,如果擅自佔有就算是捐給公益發票箱「第三人」裡,都可能觸犯刑法第337條的侵占遺失物罪,最多可處15000元以下罰金。不過若是別人不想要的發票,司法院提到,相較於遺失物,法律上還有另一個概念是「無主物」,是指一個東西的物權,因為所有權人的拋棄而消滅。如果是無主物,就已經不是他人的動產,那把它據為己有,自然也不會有侵占罪或侵佔遺失物罪的問題。根據民法物權篇規定,如果物品的「所有權」被拋棄,例如被丟進垃圾桶的物品,因為所有權已經被原來的主人拋棄了,就會變成無主物。另外像是淨灘撿到的垃圾等,這......
09-27 19:52

獨家/民眾黨台玻大樓沒裝修許可北市府開罰12萬

找出室內裝修業者,就會先優先裁罰。」民眾黨台玻辦公室沒有申請裝修許可,違規偷跑進行施工,按現行建築法條文,規定未經許可動工,可向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是裝修業者開罰,而在一般情況下業者明知條件,卻沒有告知而違法動工,因此就得負起責任。但議員就質疑,民眾黨難道不用負起半點責任嗎。台北市議員「民」簡舒培:「「柯文哲」是不是就是僥倖,是不是就是要省錢,因為要節省這個報室「內」裝「潢」的所有行政程序費用,然後有這種僥倖的心情,我覺得這真的是非常不可取。」民眾黨風坡接二連三,想擴充辦公室一番美意,沒想到卻因違法偷跑,......
09-26 22:46

獨家/千越大樓荒廢20年都更卡關?所有權人怒轟管委會擺爛

獨家/千越大樓荒廢20年都更卡關?所有權人怒轟管委會擺爛 ... 獨家千越大樓荒廢20年都更卡關?所有權人怒轟管委會擺爛。台中市中區的千越大樓,荒廢多年還一度被謠傳成為鬼樓,都更一事也停擺多年。現在有所有權人出面指控管委會空有權力不做事,導致大樓因為消防安檢不合格,整棟被封起來,甚至指控管委會成員不繳管理費,連成立都更會都用273個人頭來充數,質疑管委會想把持都更權。對此,建築師表示,增加所有權人是為了加速都更,一切都是按照合法程序進行。千越大樓荒廢20多年,謠言四起一度成為鬼樓,近期還有所有權人指控管委會......
09-20 23:38

嫌鄰車太靠近「反應後更貼」他問如何處理惡鄰網一面倒:沒毛病

下他的車位」。景文物業管理董事長郭紀子表示,可找管委會陳情、幫忙協調,雖然彼此停車沒出界,但實務上若造成一方不好上下車,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區分所有權人對共有部分如車位的使用,「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之」,也就是說按照通常使用的狀況,停車本來就要留給別人上下車的空間,因此在兼顧大家的共同利益下,建議雙方互相禮讓,「喬一喬、盡量妥協」。。......
09-16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