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媽媽3500元撫養費!么兒慘失2棟透天厝家產
她所有,但卻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贈與給小兒子,且小兒子也沒有履行撫養義務,希望撤銷贈與,將房屋移轉登記給她。小兒子卻表示,父親在生前已將房屋從母親名下轉登記給他,母親也都知情,沒有反對的意思。至於撫養金的部分,小兒子指出,父親死後母親已領取137萬保險金,每年還能向保險公司領取生存金5萬元,哥哥另外還給她37萬元,母親並沒有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因此沒有請求撫養的權利。且小兒子指出,他並沒有承諾每個月要給媽媽3500元,他與哥哥是感念父親遺志,才協議要給零用金,不是撫養金,而他已經在2年間3次匯給母親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