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媽媽3500元撫養費!么兒慘失2棟透天厝家產

高雄一名楊姓老翁要3個兒子在他死後,每人每個月給母親3500元撫養費,老翁3年前過世,老大和老二有按照約定給母親撫養費,而小兒子獲得2棟房子的家產,卻沒依照約定給撫養費,讓母親相當不滿,提告要小兒子返還房屋,日前高雄高分院駁回小兒子上訴,判2棟房屋應移轉登記給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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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子沒按照約定,給母親每個月3500元撫養費。(示意圖/東森新聞)


判決書指出,楊母表示,這2棟房屋應屬她所有,但卻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贈與給小兒子,且小兒子也沒有履行撫養義務,希望撤銷贈與,將房屋移轉登記給她。

▼母親控訴小兒子沒有履行撫養義務。(示意圖/Pixabay)


小兒子卻表示,父親在生前已將房屋從母親名下轉登記給他,母親也都知情,沒有反對的意思。至於撫養金的部分,小兒子指出,父親死後母親已領取137萬保險金,每年還能向保險公司領取生存金5萬元,哥哥另外還給她37萬元,母親並沒有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因此沒有請求撫養的權利。

且小兒子指出,他並沒有承諾每個月要給媽媽3500元,他與哥哥是感念父親遺志,才協議要給零用金,不是撫養金,而他已經在2年間3次匯給母親各4萬2000元,因此母親沒有理由要撤銷贈與。

橋頭地院一審判贈與無效,小兒子上訴之後,高雄高分院傳喚當初辦理房屋贈與的代書為證人,認為當初楊母同意此事,最後判定贈與有效。

另外大兒子也證述,父親生前有說過要他和弟弟每個月共匯1萬元生活費給母親,因為父親認為兒子繼承家產後,也要承擔照顧媽媽的生活責任,「媽媽是全職家管,沒有收入來源」,弟弟也知道此事,3個兒子對此都有共識。

▼大兒子表示,父親生前要他和弟弟共匯1萬元生活費給母親。(示意圖/Pixabay)


合議庭認為,當初約定的是每個月月底給付生活費,不能過好幾個月一次給付,因此認為小兒子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楊母可以撤銷贈與,最後駁回小兒子上訴,全案不得上訴。

(封面圖,高雄高分院/Google Map)

往下看更多新聞:沒盡責被判離婚!超狂爸扛「890公斤硬幣」付贍養費

這離婚太狂!印尼一對夫婦日前因丈夫結婚9年來,根本沒盡過撫養妻小的責任,妻子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判決男方得支付1.78億印尼盾(約新台幣36萬元)作為贍養費。沒想到男方當天竟扛了14大袋的硬幣,總共重達890公斤,讓在場人員全傻眼!

根據《The Jakarta Post》報導,印尼這名54歲男子迪威(Dwi Susilarto)是一名基層員工,他和妻子荷米(Hermi Setyowati)結婚9年以來,未曾盡到照顧家庭的義務,讓荷米氣得告上法院。經審理後法院認為荷米的主張有理,判決兩人離婚,另外迪威還要支付給荷米1.78印尼盾(約新台幣36萬元)的贍養費。

▼(示意圖/pixabay)


判決結果讓迪威很不滿,認為他只是個小員工,不可能湊到那麼多錢,但法院最終還是保持原判。自5月判決結果出爐以來,迪威四處籌錢,他的朋友也透過捐款幫助他,最終他在朋友的幫助下,總算籌到了1.55億印尼盾(約新台幣32萬元)。

▼(圖/翻攝自《The Jakarta Post》)


還款當天,迪威在兩位朋友的幫助下,用手推車將14大袋、重達890公斤的硬幣送進法院,讓荷米和在場人員全都看傻眼,迪威和荷米甚至因為雙方都不想數錢而大吵一架,最後法官無奈介入,派人來現場幫忙數錢,清點後發現總共只有1.55億印尼盾,還差了2300萬,迪威這才用紙鈔支付。根據《news.com.au》報導,迪威用硬幣付贍養費的方式,讓荷米氣炸認為被侮辱,「他根本把我當乞丐!」但迪威表示,他並沒有打算侮辱任何人,只是因為接受捐款時,捐款大多都是硬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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