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少喊「給他死」還被輕縱呂秋遠舉《威龍闖天關》:警過失太明顯
為名,要給小孩健全的家庭,因此拒絕離婚?爸媽離婚,對於孩子的健全發展,多數是好的,不健全的婚姻,對於孩子的影響更大,這是許多家事律師或法官的心聲好嗎?至於有沒有寵小孩,自己知道,就不用特別在媒體上澄清了,這種說法跟「我兒子很乖、沒動手,都是朋友帶壞他的」,一樣的可笑。最後,爸媽下跪這場戲,真的可以免了。兒子犯錯,他已經成年了,這是他的責任。父母不需要為了成年的孩子犯錯而去醫院下跪,基本上,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母當然會有相當的責任,未成年人犯罪,父母要承擔民事上的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可是當孩子已經成年,就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