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傳大鵰露乳照…妻Line小王「我們已經X492次」綠帽夫提告反慘了
下看更多新聞高雄一名曾姓工程師104年2月至3月間,透過網路認識一名人妻小花「化名」,2人日久生情便上床激情,小花的丈夫發現妻子有異狀後,意外在手機中發現「性愛日記」,依照紀錄,這段不倫前後共發生23次,氣得提告求償100萬。判決書指出,小花因為有寫日記的習慣,因此每次與曾男發生性關係後,都會立刻記錄,「3月24日:1845至1925。和情夫在租屋處做愛。做愛後和同事聚餐。當天休假」、「4月17日:1314至1428。MC剛過。中午做愛。當天早班」、「4月24日:1800至1855至情夫租屋處,做愛,外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