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首國民法官參審!軍人酒駕害3死判3年6個月
駛坦承犯行,但是他的態度消極,審理前兩週才達成調解,而且不符合減刑,判處3年6個月。。台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陳本良:「他是受到朋友的拜託載他們的,另外在整個過程當中,被告最後是有跟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是國民法官他們考量的是,從事發後到真正的和解,這一段期間,總共經歷過了一年3個月。」陳姓駕駛酒駕造成的3死2傷,他當時是駕駛兵,服役2年半,案發4天之後被記過汰除,失去了軍職,現在是廚具安裝人員。合議庭考量的是他是職業軍人,已經三申五令離營不可以酒後駕車,而且和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的部分,態度消極,不過也考量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