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名舞蹈家爆租屋糾紛!控租屋處遭管委會「強行進入」
就可以維修,但是他們說現在不讓他們立刻進來的話,我要賠償所有延宕延長的費用,那我覺得這個,也沒有給我什麼選擇權。」房客不滿時間被不斷更改,最後在他不在時進屋修繕,對此,管委會回應,都有事先告知所有權人,後續所有權人跟房客如何溝通,責任並不在管委會,但到底這樣有無涉犯到侵入住宅。律師陳頂新:「從兩人的對話紀錄裡面,可以知道說,房東應該是有得到房客的允許,才進到房客的租屋處,所以基本上不會有刑法36條,侵入住居的問題。」律師認為租客房東都得再三確認,避免認知不同起爭議,而一般來說,房客拒開門修繕,管委會確實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