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傘寫TOYOTA拿走寫Lexus傘!女被告偷竊求償9千
柄,上面印著Lexus字樣,而謝小姐家的傘是淺色彎柄,上頭寫著TOYOTA。鄭先生認為兩把傘明顯不同,怎麼會拿錯?即使謝小姐堅稱是誤拿,鄭先生仍不相信,並求償9千元,包含往返警局和調解會6趟的1千元車馬費,以及寵物美容店一天8千元的營業損失。謝小姐認為,自己只是誤拿雨傘,對方不能因為製作筆錄而暫停營業,就將營業損失算在她頭上,認為這樣的要求不合理。鄭先生則指出,自己每天的營業額至少有七、八千元,已將相關損失合併計算,僅向對方要求約八千元。求償9千元鬧上法院拿一把傘要賠9千元合理嗎?鄭先生認為,謝小姐不是誤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