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千多萬房子變「別人家」 7旬嬤誤踏4陷阱傾家蕩產
王鳳珠拿房子向當鋪抵押設定,借貸1,600萬元,年利率18%,每月還息24萬元,「這些都屬於當鋪借貸的合理範圍,但可怕的是王鳳珠任由當鋪設定「預告登記」,才是致命的一擊,因為她喪失了房子的所有權,無法自由移轉。」宏國德霖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講師吳聲煌說,未來要買賣、贈與、拍賣等異動,都要經過請求權人的同意。陷阱4、巨額借貸擔保金,無力償還更讓王鳳珠身心俱疲的是,如果遲未還錢,當鋪有權向法院聲請拍賣,而王鳳珠雖可聲請「假處分」裁定,亦即他人不得對房地產做出任何處分行為,儘管如此,王鳳珠想透過法院防堵,仍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