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愛上麵包妹「貼窗緊盯健身」苦追4個月下場出爐
騎車跟蹤陳女,直到警方到場他才離開;同月25日,他又趁陳女赴健身房健身時,在窗外緊盯她運動,嚇得陳女報警求助。陳男辯稱,他只是在大里軟體園區內散步,並未跟蹤陳女,但警方仍依「社維法」送辦,由於陳男是3個月內再犯,遭加重裁罰4,000元。陳男不服處分,向台中地院簡易庭聲明異議。法官審理後,認定2人互不相識,不僅工作領域不同,生活也無交集,陳男卻多次出現在陳女左右,經警方多次勸導,仍持續出現在陳女面前,更無法具體說明所欲從事的活動,難認有正當理由,顯然是故意跟蹤,導致陳女的私領域受到侵擾,駁回他的異議,裁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