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文燦涉貪500萬檢起訴求重刑12年
次餐敘,其中楊姓被告在22日晚間7點的餐敘上,向鄭文燦表明「有幫助我們不會失禮」。鄭文燦也於同年10月19日下午,以電話告知廖姓被告:「國發會我講好了,因為這個計畫是國發會核定......」表明其對此案後續發展的協助。康惠龍指出,經執行搜索40處、調詢及訊問131人次,在鄭文燦住處搜出678萬餘元,並扣得相關筆記本、電腦等證物。後考量鄭文燦始終否認犯行,聲稱遭人誣陷,卻以時任直轄市市長身分,收受賄賂及護航、附和特定私人近行本案土地變更開發,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作享為私人金庫,其惡甚重,求處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