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檢不上訴扁珍免訴確定
水扁等人涉國務機要費等案,更二審以陳水扁、吳淑珍等人涉詐領國務費部分,因法律廢止刑罰判決免訴;高檢署研議後決定全案不上訴,扁、珍免訴確定。此外,吳淑珍、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另涉洗錢,各判刑2年、1年、10月,僅黃睿靚獲緩刑4年,檢察官就此部分也決定不上訴;不過,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均不服判決結果,已於9日提起上訴;蔡明哲判刑4月,也已提起上訴。。全案起於,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均已裁撤」先後起訴陳水扁所涉4大案「國務費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及洗錢案」;案經併案及一、二、三......